附件:
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三期
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的通知
泉教语〔2014〕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闽教基〔2013〕16号),为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满足我市小学开设书法课程的需要,提高我市小学教师的硬笔书法艺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提升书法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由我局和北京庞体文化艺术中心联合举办泉州市第三期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永春师范学校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本期培训对象以小学语文教师为主,书法教师以及前2期已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培训,培训总数为170人。
四、培训课程及培训目标
培训内容由我局和北京庞体文化艺术中心共同确定,教学资料由北京庞体文化艺术中心提供。北京庞体文化艺术中心将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书法教师进行授课,让学员从“写得好、讲得好、辅导得好”三个方面循序渐进,使受训学员在短期内较好地掌握书写技巧和要领,胜任小学硬笔书法教学工作。
五、培训考评及教学成果展示
1.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硬笔书法等级测试。
2.举办学员作品展览并评奖,由我局和北京庞体文化艺术中心有关领导给予颁奖。
3.学员完成培训任务,由我局颁发泉州市第三期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结业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培训班有关会务工作由永春师范学校负责。
2.学员报到时需交培训费300元,教材、练习本、文具、光盘等费用100元,学员的培训费、教材费和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活动,按照分配的培训名额(详见附件1)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不得缺席。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2)于
附件:1泉州市第三期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名额
分配表
2.泉州市第三期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教语〔2014〕8号附件1:
泉州市第三期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人 数 |
鲤 城 区 |
9 |
丰 泽 区 |
9 |
洛 江 区 |
6 |
泉 港 区 |
9 |
台 商 区 |
9 |
惠 安 县 |
16 |
安 溪 县 |
19 |
永 春 县 |
14 |
德 化 县 |
9 |
石 狮 市 |
14 |
晋 江 市 |
22 |
南 安 市 |
21 |
泉州市实验小学 |
2 |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 |
2 |
泉州市晋光小学 |
2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
2 |
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
2 |
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
1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2 |
泉教语〔2014〕8号附件2:
泉州市第三期小学教师硬笔书法培训班报名表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 (单位盖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教学科 |
所学专业 |
单位(全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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