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邱镇关于校园交通安全大整治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事关社会的安定稳定,事关祖国的未来发展。为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家长安全。现就全镇开展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告知如下:
一、家长必须带头模范遵守交规,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将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交给学生驾驶,不得超员搭载学生(限载1人),不得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不得超速行驶、争道抢行、酒后驾驶,不得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对于用非法改装的三轮摩托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一律予以查扣。
二、即日起,我镇派出所将与官桥交警中队、学校、村联合行动,加大对未满18周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整治力度。采取视频监控和现场拍照取证的方式查处,一经发现学生骑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交警部门将进校园现场开处罚单,依法查扣车辆;学生所骑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停在校园周边,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锁车并移交给交警部门。相关学生将由所在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学校曝光台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记录学生档案。
三、涉及学生无证驾驶的,责令学生按照“学生无证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及助力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流程图”,填写《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处理意见表》,经所在学校及教育局、交警部门签署意见后,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方可领回车辆。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立即行动,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为莘莘学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保护伞!
中共虎邱镇委员会
虎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